2021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法治人社建设取得了新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部署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贯彻活动,自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部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部务会研究部署法治人社重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制定出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召开全国人社法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面推进法治人社建设。
二、依法全面履行人社职能
(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贯彻“放管服”改革要求,出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方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进一步加大“证照分离”改革力度试点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细化相关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具体改革措施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向社会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减少了68项职业资格,削减比例达49%,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深入推进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二)全面完成人社领域各项改革任务和重点工作。全国城镇新增就业1269万人,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平均为5.1%,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好于预期。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持续扩大,加快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统一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出台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办法、公务员工伤保险管理办法,稳步推进基金投资运营和监管。全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任务总体完成,累计出台27个系列职称制度改革意见,印发9个综合性配套政策。实施“技能中国行动”,推进企业新型学徒制,推动各类企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深入开展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出台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指导意见,推进深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配套改革试点。
(三)提升人社政务服务效能。加强系统行风建设,深入实施“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推进10个“一件事”打包办、20个高频事项提速办、30个事项“跨省通办”。聚焦人社领域7类老年人高频服务事项,基本完成各项人社服务的“适老化”改造。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深入开展“走流程”,全面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群众对人社行风满意度大幅提升。
(四)全面清理规范创建示范和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圆满完成省部级创建示范活动清理整合工作,向社会公布《全国创建示范活动项目目录》。在清理规范的同时,支持有关部门新设、完善评比达标表彰和创建示范项目。经中央批准,同意中央政法委设立“新时代政法楷模”常设表彰项目、“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市(县)”创建示范项目,农业农村部设立“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创建示范项目,最高人民法院设立“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示范项目;同意公安部开展“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和爱民模范”、司法部开展“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表彰项目。
三、健全人社法律制度体系
(一)围绕中心工作推进立法。配合司法部完成《社会保险经办条例(草案)》的审查修改工作。出台《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废止《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对与行政处罚法不一致的《劳动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关于实施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全年共对72件次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了合法性审核。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执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党组工作规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作规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重大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坚决落实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凡涉及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均按规定分别提交党组会、部务会集体讨论决定。
(二)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对需要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事项实行台账式管理,制定2021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重点事项目录,对列入目录的事项,提前按程序进行评估,应评未评的,不得提请党组会、部务会审议,对没有列入目录但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也进行风险评估。
五、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持续深入推进根治欠薪。深入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印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工资保证金规定,完善根治欠薪制度体系。在全国组织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实行重要欠薪线索“双交办”,切实巩固根治欠薪成果。2021年,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立案查处工资类违法案件6.3万件,为45万名农民工追发工资等待遇56.5亿元。各地公布恶意欠薪等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2056件,将779个失信主体纳入“黑名单”管理;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3441件,公安机关立案2614件。
(二)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多措并举治理违法超时加班问题,会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和相关行业协会制定专门工作举措,凝聚治理合力。会同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劳务中介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劳务派遣、招聘欺诈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社会保险领域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违法问题,组织开展社保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查处贪占挪用、欺诈骗取社保基金案件。
(三)完善执法程序。指导各地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度,完善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指导地方完善欺诈骗保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社会保险欺诈案件移送工作。
(四)创新执法方式。指导各地落实《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逐步实现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健全以“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动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自觉接受监督。加强党内监督,落实“一岗双责”,推进日常监督制度化,严格执纪问责。把建议提案办理作为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工作,2021年共承办全国人大议案、建议和全国政协提案1225件,全部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积极采纳代表委员合理建议,完善有关政策措施。
(二)认真落实审计整改要求。印发《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工作方案》,健全审计整改机制,注重审计结果运用,将审计结果及时提交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有关部门将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干部的重要依据。
(三)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建设部规章库,完善政策文件库,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完善劳动关系政策,健全劳动关系形势分析制度,加强部门间联动,动态掌握劳动关系运行情况,切实防范化解劳动关系领域矛盾纠纷,确保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
(二)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2021年,各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和仲裁机构共处理争议案件263.1万件,涉及劳动者285.8万人。会同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10个超时加班劳动争议处理典型案例。印发第一批预防调解工作特色做法,指导各地做好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等重点领域争议处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人社 志愿青春”千名青年仲裁员志愿者联系万家企业活动,动员1520名青年仲裁员志愿者联系1.4万家有需求的企业,为其提供政策法规咨询、劳动用工指导、建立争议预防调解工作机制等针对性服务。
(三)妥善处理行政争议。2021年,部本级共处理行政复议申请213件,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39件、国务院行政裁决案件2件。创新案件办理方式,通过沟通协调、释法说理,力促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八、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一)持续加大普法力度。会同全国总工会、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组织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职工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线上知识竞赛共计221万职工参加,闯关答题1635.3万人次。组织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一周年集中宣传、“稳岗政策进民企”宣传季等主题活动,在部微信公众号开设“看得懂算得清”“人社日课”等栏目,以简明活泼的形式向劳动者普及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律知识要点。
(二)加强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把法治教育纳入系统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举办法治培训班,积极选派司局级干部参加中央党校等院校法治专题学习,利用全国人社系统干部在线学习平台、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等载体,丰富法治建设学习内容和形式,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为民服务本领。
九、健全法治人社建设科技保障体系
(一)推进信息化建设。实施人社信息化便民服务创新提升行动,加快“一卡通”建设,截至2021年底,全国社保卡持卡人数达到13.52亿人,电子社保卡领用人数超过5亿人,社保卡已普遍开通人社领域95项应用,电子社保卡开通62项全国服务和1000余项属地服务,全年累计提供线上服务112.5亿人次。建立数据共享机制,部级搭建了数据共享平台,做到与国家有关平台有序衔接。
(二)推进标准化建设。印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标准体系》,明确了人社领域标准制定修订的总体框架和目标任务。印发《关于人社领域贯彻实施
2022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人社建设全过程,积极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贯彻落实,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健全人社法律制度体系。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和国务院立法计划,做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草案起草工作。以规范执法和完善法律法规配套为重点,加快规章制定工作。二是依法全面履行人社职能。完成部权责清单编制工作。继续开展根治欠薪、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等专项执法行动。深入实施“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持续加强系统行风建设。三是规范行政行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成部本级统一行政执法证件相关工作。四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积极参加行政诉讼和行政检察监督,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强化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五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针对重点人群、围绕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2年3月
本文章转载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