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基本措施。《关于做好2022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的通知》提出,要按照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的要求,帮助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人口实现就业,帮助已就业脱贫人口稳定就业,推动全国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务工规模不低于3000万人。
为保持脱贫人口就业规模总体稳定,人社部将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作为稳岗就业工作的重点地区,出台了一系列帮扶措施。
——多措并举,让脱贫人口外出务工有补贴、有渠道、有组织。
外出务工是脱贫人口就业的重要渠道。为激发脱贫人口外出务工积极性,各地通过发放求职创业补贴等激励政策,鼓励脱贫人口外出务工。
例如,四川巴中提出,脱贫人口通过有组织劳务输出到户籍所在县以外就业的,将给予不超过400元/人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辽宁铁岭提出,对跨省就业的脱贫人口,给予交通补助。
在企业端,也有相应政策引导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就业。“对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的企业,将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人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
如山西太原将吸纳脱贫人口就业数量多、效果好的市场主体认定为就业帮扶基地,对吸纳人数超50人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同时,为鼓励市场化机构参与组织劳务输出,人社部等五部门提出,对面向脱贫人口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比如,在四川巴中,补助标准为300元/人。
——拓宽渠道,让脱贫人口就地就近就业,工作顾家两不误。
就地就近就业也是一部分脱贫人口的愿望。为此,各地方各部门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以期带动更多脱贫人口参与乡村建设,充分发挥以工代赈促进就业作用。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财政部提前下达2022年以工代赈任务计划40.5亿元,撬动地方各类资金约5亿元,支持地方实施以工代赈项目1200余个,将带动近10万农村脱贫群众和低收入人口等重点群体稳就业、促增收。
另一方面,各地区通过支持产业发展、壮大就业帮扶车间、鼓励返乡入乡创业等方式,拓宽脱贫人口就地就近就业的渠道。例如,吉林省提出,对省内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或监测对象就业最高可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甘肃省提出,对返乡创业农民工,将按规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扶持,有条件的地区还将按规定落实一次性5000元的创业补贴。
此外,人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统筹用好各类乡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弱劳力、半劳力和无法外出、无业可就的脱贫人口。对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将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
——精准实施,帮助脱贫人口长技能、强本领、就好业。
技能在手,就业不慌,致富不愁。“十四五”期间,人社部门将继续实施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职业技能提升工程,加大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培训期间,还将按规定给予生活费补贴。
“我们还将支持脱贫地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建设一批培训基地和技工院校。”人社部有关负责人说,同时扩大技工院校招生和职业培训规模,支持脱贫户、农村低收入人口所在家庭“两后生”就读技工院校,按规定享受国家免学费和奖助学金政策。(李心萍)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